【明報專訊】觀塘上月發生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雙亡慘案,引起社會關注照顧者支援措施是否不足。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昨到政府總部外請願及遞交請願信,就《施政報告》提交建議,提出將照顧者津貼開放予長者生活津貼、綜援及傷殘津貼受惠者申請,並撤銷入息及資產審查。
照顧者津貼去年恆常化,受惠對象包括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及家庭護老者。聯盟認為有關津貼申請門檻高,如照顧者無法自行申請,而申領綜援、長者生活津貼等人士不得申請照顧者津貼,建議政府容許有需要人士自行申請津貼,取消限制,改為不設入息及資產審查,照顧者只要有實質照顧關係,每月至少照顧80小時即可申請。
籲按入息調整金額 分兩類
照顧者津貼目前介乎每月3000至6000元。聯盟建議津貼定期按個人工作收入中位數升幅調整,並把照顧者分為普通及全職兩類,前者需每月照顧80小時,可獲3200元;後者需每月照顧160小時,可獲6400元。聯盟又提議政府在各區設立照顧者支援中心。
「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去年取代關愛基金轄下的「支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院的長者試驗計劃」,惟現時服務範圍未涵蓋部分原有計劃的醫院,如靈實醫院、大埔醫院及沙田醫院,服務期由最多6個月縮減到6至8星期。聯盟倡延長服務期,同時設一個月追溯期,容許長者於出院前後1個月內申請離院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