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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

【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襲擊,被指是白衣人的男商人涉擲地盤燈及木棍,他否認暴動及串謀意圖傷人罪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辯方傳召英龍圍的餐廳東主作供,她稱被告當晚一直在餐廳。控方質疑被告於東主沒留意時一度離場,東主否認。控方又展示傳媒拍攝到指稱是被告的照片,以及入境處和警方提供指稱是被告的相片,東主均稱不認識亦從未見過該人。

稱被告常客 當日打烊仍未走

被告鄧嘉民(45歲)被控2019年7月22日在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犯案。法官裁定表證成立後,辯方證人南山軒餐廳東主黃詠恩昨供稱,2014年起在黃屋村和丈夫經營餐廳,至2023年因收地結業,餐廳連計地下共3層。黃在庭上認出被告「鄧先生」是常客,稱他過往戴眼鏡,而黃下班後容許常客逗留店內談天飲酒。

黃憶述當年7月21日發生「暴動同打交」,被告夜晚約9時在2樓和友人用膳,之後被告結帳,由黃收款。翌日凌晨零時30分,黃與丈夫先離開,被告繼續留在餐廳,黃提到由於餐廳自此無生意,故特別記得當天事情。黃稱事前兩三年間,被告每月到餐廳約3次,事後被告間中光顧,去年有出席餐廳結業派對。

餐廳3層 倘有客落樓必見到

在控方盤問下,黃表示被告上月27日請她擔任證人。她稱當年7月21日是星期日,顧客眾多,她和丈夫及一名侍應負責樓面,工作忙碌,但若有客人落樓梯離去,她一定見到客人經過。黃又稱,她每隔約15分鐘到上層招呼客人,至約9時只得樓上仍有客人,黃臨走時曾叫被告幫她拉上餐廳大門。

認20年前藏毒賣翻版感化

對於黃稱7月22日零時20分見過被告,控方問黃再之前見被告是否21日晚上?黃答「佢過嚟食飯,到我收工都喺度」。控方又問黃是否認得本報照片內持棍男子,黃稱不認識,該男子與被告髮型不同,「呢個都唔係佢(被告)」。控方稱黃沒說出真相,黃否認,但承認20多年前因藏毒及售賣盜版被判感化。

辯方覆問時讓黃重看控方呈上指稱是被告的相片,問及如果相中人戴上眼鏡,會否令黃覺得和庭內人士相似?黃稱未能想到。辯方證人完成作供,案件將於10月3日結案陳辭,預料11月4日裁決。

【案件編號:DCCC 6/22】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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