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隊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在殘廁非禮女下屬,其後又醉酒駕駛和襲擊該女下屬和兩名男下屬。陸振中否認非禮、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7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女事主作供時多次失聲痛哭,指陸振中強行拉她入殘廁強吻和口交,她當時身體乏力,多次掙脫不果。事主稱未想過離開事發地點,「你問我100次,我相信我都係默默承受」,不懂得如何處理。聆訊今續。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襲擊致他人造成身體傷害 危險駕駛 非禮 指揮官 陸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