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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姦小六女童傳染性病 37歲搬運工判6年4月

【明報專訊】案發37歲搬運工人在公園結識讀小六女童後邀請她到家中,在牀上非禮女童、逼她替自己手淫及口交,數天後更在沒使用避孕套下強姦女童,令她染上性病。搬運工昨在高院承認強姦和非禮等4罪,法官黎婉姫斥被告對事主造成心理創傷,並稱呼事主為「BB」,使她誤解兩人是情侶關係,屬加刑因素,判囚6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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