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發時14歲的女童兩年前疑在土瓜灣休憩處遭10名男女拳打腳踢、拍攝裸照和偷去財物,10人被控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等共5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3女認罪。案情指出,事主當日遭毆打後被帶到公廁拍攝裸照,兩名被告脫去其衣服,再由其中一人拍攝,拍完後展示給事主和其他女子看。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刑事恐嚇 勒索 襲擊致他人造成身體傷害 非法禁錮 童黨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