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0月30日網民號召包圍警方屯門大興行動基地,要求警方交代傳出刺鼻不明氣體,事後13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10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法官昨日判全部10人入獄12個月,指眾被告在審訊後才表示有悔意是口惠而實不至,有被告求情稱會做義工,但2019年因健康理由參與程度較少,法官質疑不能做義工卻能參與非法集結。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非法集結罪 大興行動基地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