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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牌爭執罵警 男子認擾亂秩序守行為

【明報專訊】曾涉7.21事件被捕的「姑爺偉」去年不滿警方抄牌,與同伴指罵警員,其間有人稱「夠薑除衫隻揪」,兩人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姑爺偉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獲准簽保守行為;另一人不認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受審。開審前控辯雙方達成共識,被告改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裁判官鄭潤聰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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