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第54天審訊。被告李家田繼續自辯,提及2019年11月身處中大衝突期間,曾向隊員形容中大示威者是「童子軍」、「又蠢又串」及自視領袖。同月李進入理大後無法脫身,隊員在群組詢問「仲有冇人可以keep『眼鏡』(意指保管槍械),阿檸(李的網名)出唔到嚟」,惟李稱該兩組句子沒有關聯,否認曾替屠龍小隊保管槍械。 相關字詞﹕中大衝突 殺警 反修例事件 反恐條例 屠龍小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