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昨在高院步入第52天審訊。控方質疑被告李家田聲稱曾遭警察毆打及行私刑,卻沒在被捕後第一次上法庭時投訴,李稱當時害怕說出口會遭警方報復。李另提及其Telegram帳戶的名字來源於動畫高達系列的一部戰艦,控方問「戰艦係打外敵,定打革命?」李稱「打外敵」及「係幫助國家嘅」。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屠龍小隊 殺警 反恐條例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