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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潑女途人 地盤工囚4月

【明報專訊】地盤工人今年在鬧市三度向女途人淋潑不明液體,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判囚4個月。案情指,被告警誡下承認「控制唔到自己」,數次「用水潑濕個女仔條褲」。被告稱患有精神疾病20年,案發前停止服藥,他無特定目標,犯罪後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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