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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擅攜申訴表離獄 鄒家成律師不認罪

【明報專訊】於初選案裁定罪成的鄒家成,去年有意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遭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疑自行透過女律師將投訴表格攜離荔枝角收押所。二人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庭上證供顯示,一級懲教助理按上司指示將表格交予鄒填寫,叮囑鄒填妥後「唔好自行寄出」或交予他人,紀錄顯示鄒沒根據懲教程序寄出表格,女被告將表格攜離收押所逾一周後,公署接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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