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學神」於駕駛考試的泊位試犯錯後,圖以一張價值逾400元的月餅券行賄運輸署考牌官以換取考試及格。她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監兩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斥責被告行賄影響考牌制度公平,損害公眾利益,須判阻嚇刑罰,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刑期扣減三分之一。
【明報專訊】一名「學神」於駕駛考試的泊位試犯錯後,圖以一張價值逾400元的月餅券行賄運輸署考牌官以換取考試及格。她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監兩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斥責被告行賄影響考牌制度公平,損害公眾利益,須判阻嚇刑罰,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刑期扣減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