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本港經歷極端天氣,多區水浸及山泥傾瀉。政府昨公布多項應對措施,包括在惡劣天氣下呼籲市民切勿「追風逐浪」,若無視勸喻會果斷執法及檢控。副保安局長卓孝業稱,現時法例賦予當局有需要時封閉海灘或郊野公園,若有人未經許可進入屬違法,舉例違反沙灘禁令者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他呼籲「不要只為追求刺激或成就感而嘗試與大自然作對,你是不會成功的」,否則只是罔顧個人生命安全及置拯救人員於危險境地。 相關字詞﹕保安局 發展局 極端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