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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妹性交 青年囚6年半

【明報專訊】男侍應在家中四度和未滿16歲胞妹性交,被控強姦、亂倫等12罪,他早前承認其中4項亂倫罪,其餘8罪存檔法庭。法官陳仲衡昨於高院判刑時斥被告違反倫常道德,拒絕信納他因與胞妹感情要好而犯案,指被告當時心態佔人便宜,而其母親曾叫事主忍耐及撤控,加深亂倫傷害。陳官考慮到事主承受的創傷加刑,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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