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上月通過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律政司長林定國近期繼續就條例解說,他在本報撰文(詳刊B12)稱,新法例絕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林說,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違法,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相關字詞﹕林定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