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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家長車」罪成18人求情 官斥部分舊生「摧毀自己學校」

【明報專訊】警方2019年11月包圍理工大學,19人涉在理大外駕駛和乘坐「家長車」,接應從理大游繩逃走的示威者,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暴動等罪,其中5人認罪,1人已被判入教導所,餘下14人早前被裁定罪成。18名定罪被告昨一併在區院求情,辯方指本案暴動罪在案件開審在即才加控,構成延誤,望法庭判刑時考慮在內。法官王詩麗另稱部分被告為理大或其附屬學院舊生,「參與摧毁自己家園、摧毁自己學校」。判刑押後至6月18日,眾人續還押。

19名被告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除何英傑、冼宏俊、張頌熙、陳鎮洋和林施雅,共14人即林斌、伍偉楠、梁卓鋒、陳俊鋒、麥韜、利文熙、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黎靖言和陳宇晴另被控暴動罪。陳鎮洋另承認一項危駕罪。林斌、陳俊鋒、利文熙、陳宇晴和麥韜承認暴動罪,陳去年已被判入教導所;5人另涉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存檔法庭。餘下14人否認各自面對的控罪,早前被裁定罪成。

代表何英傑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指,何在社會氣氛影響下犯案,本案與一般鼠竊狗偷的刑事案件有別,何在警員截停下已立即停車,沒有證據顯示他與車內乘客事前有犯罪協議;另針對其部分的證據十分清晰,警方不用深入調查。辯方亦分別提到各被告案發後積極更生,打算在獄中進修,對犯案深感懊悔。

王官讀出部分被告的求情信,其中20歲的黃筠喬信中稱明白自己做出對社會、國家負面的行為,難辭其咎。王官稱留意到她需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學業,下令替黃索取教導所報告,她將於5月17日再訊。何英傑、伍偉楠、利文熙及黃琪峰為理大或理大附屬學院舊生,王官質疑各人破壞自己學校,但辯方稱黃事發後對大學積極作出貢獻,獲邀在畢業後加入研究團隊,他亦曾開發軟件免費供本地大學使用。

開審前兩周加控暴動 辯方指延誤檢控

本案去年初開審,控方在開審前約兩周申請加控暴動罪,辯方力陳屬延誤檢控,指控方有充足機會索取意見,被告有合理期望自己不會被加控,例如利文熙在加控時已過可索取報告的年紀。控方回應被加控的被告本身有司法程序進行,已審視證據和被告行為,加控後與原先審期無太大偏差。

【案件編號:DCCC 313、573/21】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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