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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度晤黎 稱對方提3戰線「推爆政府」 陳梓華:難認為街頭、國際線全合法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第67天審訊,陳梓華繼續接受辯方盤問,稱2019年7月至翌年6月間與黎先後6次見面。首兩次見面中,黎分別主張摒棄極端暴力及應以「和理非」為抗爭手段,陳當時沒答應黎會做違法行為。至第三次會面,黎提及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線的力量「推爆政府」,陳對此表示「我好難認為當時國際線或街頭所有嘢都係合法」。

指黎從沒說示威全和平 只關注「大示威和平」

辯方昨稱,2019年7月陳梓華與黎智英在一間餐廳首次見面,同場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據陳早前證供,當時黎提出「淨化計劃」。辯方指出,黎根本沒說「淨化」一詞,他是想用傳媒平復暴力示威者,陳梓華不同意說法,稱黎從沒說過希望所有示威都以和平進行,黎是關注「比較大嘅示威,畫面應該係和平」,但同意當時黎主張「勇武」對民主運動產生反效果,應摒棄極端暴力行為。

第二次見面為同年10至11月間,地點在黎的大宅。陳確認當時黎批評「勇武派」領袖愈來愈濫用暴力,認為要減少激動行為,應以「和理非」為抗爭手段主旨。辯方指出,黎沒說過「五大訴求」及要在「勇武派」中擔任重要角色,也沒指示陳向「勇武派」傳話要停止暴力,陳不同意說法。

辯:黎晤劉祖廸為勸勇武派冷靜 陳:劉非勇武

針對同年11月、於黎私家車的第三次見面,陳表示當時黎稱已找到「勇武派」領袖,又指泛民大勝,所有民主運動須延續這氣勢。陳同意首兩次見面時他沒答應黎會做違法行為,第三次會面他則「唔確定」,並稱「當時佢(黎)話要推爆政府嘅時候,佢講得好清楚要議會、街頭,同埋國際線要三者結合。我好難認為當時國際線或者街頭所有嘢都係合法嘅」。

第四次見面於12月31日,同樣在黎的私家車。辯方指出,黎沒稱要領導國際線,黎邀請劉祖廸赴台見面的原因是勸說「勇武派」冷靜。陳不同意說法,稱劉不是「勇武派」的人,「佢提出呢個攬炒論嘅時候比較激進」。

辯方稱黎無提藉制裁「支爆」 陳否認

2020年1月11日第五次見面,陳與劉祖廸到黎位於台北陽明山的別墅。辯方指出,黎沒說想栽培劉成為「政治明星」,只是想劉領導年輕人,而且「支爆」是由劉提出,黎對該詞並不熟悉,亦沒提及要利用禁運或制裁達成「支爆」。陳不同意辯方說法。

同年6月16日,陳與黎第六次見面,亦是兩人最後一次見面。辯方問到見面之前的5月陳向黎傳信息,提醒黎「務必謹慎」。陳解釋因為「當時好多人講緊國安法,針對嘅就係黎智英」。

國安法前籲黎謹慎 感對方「老定」

辯方遂問第六次見面之事,地點在壹傳媒大樓。辯方指出,黎提到《蘋果》英文版有助增加《蘋果》訂閱量,陳稱「我冇印象佢有咁講」及否定黎說希望英文版能為讀者提供更多內容。辯方又稱,黎認為國安法不會太嚴苛,因為抗爭事件在疫情時銳減,陳稱不肯定黎有否這樣說。

辯方遂展示2021年4月陳在警方錄影會面的說辭,即陳稱「佢(黎)就好樂觀,即係好老定咁樣,仲話佢唔覺得國安法會係一個好大嘅問題,只會係雷聲大,雨點小……(政府)係想做到寒蟬效應,因為當時好多因為疫情關係,街頭上面已經少咗好多遊行」。辯方問陳是否認為黎預先知道《港區國安法》的內容,陳稱「佢當時畀我嘅感覺係」。

【案件編號:HCCC 51/22】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陳梓華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 港區國安法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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