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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芝大廈」三房終生禮物 林明珠:建岳擬注入麗新填氹 遭父阻

【明報專訊】亞視前主席、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2005年逝世後留下逾29億元遺產,未獲分產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入稟爭議遺囑效力,林明珠昨於高院繼續作供。她說早年和母親在上海興建豪宅,二房兒子林建岳擬將豪宅項目注入麗新以填補投資上環富麗華酒店的虧損。她透露,父親曾阻止林建岳的安排,最終她沒和林建岳爭吵或打架。

倘屬借款應有借據 從未見過

林明珠昨繼續作供,接受原告方、代表林百欣遺產管理人的大律師提問。聆訊其中一個爭議是三房母女名下公司投資興建上海豪宅「芝大廈」,疑拖欠林百欣近10億元。原告方表示,根據約於1999至2002年的信件來往,麗新集團形容為工程借款,三房的公司則否認借貸。林明珠庭上解釋,父親向各房子女分發饋贈,「芝大廈」是父親給予三房的終生禮物(lifetime gift),讓她和母親發展事業。

原告方指出,三太曾去信林百欣,稱正與銀行商討還款。林明珠反駁,母親沒商業經驗,不會獨自前往銀行,「母親只會和內地官員談談老上海、用上海話聊天,不可能和銀行職員溝通」。她重申,若有關款項是借款,雙方應簽下借款協議,但她從未見過。

遺產管理人質疑價值 明珠:至少是帳面資產

林明珠透露,麗新集團曾投資富麗華酒店導致負債虧損,1998年陷入艱難時期,父親勃然大怒,家人希望調動資金。她提及,二房兒子林建岳有意將「芝大廈」注入麗新,以解決財困。她曾於建築工地收到父親來電,着她不要下去,阻止她和林建岳爭執。父親力勸項目「不屬於你(林建岳)」,最終她和林建岳沒爭吵。

原告方質疑,三房母女投資「芝大廈」的公司,最終資不抵債清盤,為何林建岳有意接手項目獲利。林明珠解釋,麗新需要現金流彌補虧蝕,「芝大廈」至少是帳面上資產,但無法回答「芝大廈」是否商業成功。

林明珠憶述2003年11月和父親、三房母親等人在中環文華酒店用膳,父親看來沒有精神病况。她稱,父親沒談及訂立遺囑,但稱如有事情發生,「你們要去找保險箱」。聆訊今續,三房兒子林偉鈞將作供。

【案件編號:HCAP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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