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3歲男子涉襲擊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包括用皮帶和衣架打他多下,令案發時8至10歲的事主「痛不欲生」。被告否認5項虐兒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候判,惟男童於裁決後寫信稱「講咗啲大話」。裁判官昨在九龍城覆核案件時,指男童讀出信件內容時不完整和不流暢,「不禁令人懷疑有背後操作」,但按法理改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九龍城裁判法院 覆核聆訊 虐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