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菲律實籍男子涉5年內三度非禮女友的女兒,包括趁女友上班時在住所撫摸事主胸部及以陽具摩擦其私處,另於晚上入房指插事主陰道,事主當時年僅7至11歲。涉案男子昨在高院承認3項非禮罪,庭上透露他2016年有同類案底。法官陳慶偉將案件押後至5月7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非禮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