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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棚修例禁擅拆連牆器 「飛棚」相關工作須考證書

【明報專訊】啟德「澐璟」地盤2月塌棚工業意外釀2死3傷,不排除事件與用作固定棚架的竹棚連牆器(俗稱「拉掹」)被拆除有關。勞工處昨刊憲經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列明禁止工人擅自拆除「拉掹」;並要求棚架工人考取指定證書才可從事俗稱「飛棚」的懸空式竹棚架相關工作。守則設有6個月寬限期,本年10月19日生效。

半年寬限期後生效

守則上一次修訂於2017年9月,距今超過6年。修訂後的守則禁止棚架工人或其他工種的工人擅自改動竹棚架,包括拆除連牆器。新守則詳細列明連牆器的安裝規格,要求連牆器的橫向間距不得超逾3米,垂直間距則視乎竹棚架離地是否超過100米,分別不得超過6.3米或4.2米(離地愈高間距愈短)。新守則也列明對金屬繫件、繫穩螺絲等的直徑和拉力要求。

細列連牆器間距托架物標準

其次,新守則要求工人考取「高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或「中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才可從事「飛棚」工作,即架設、相當程度上的擴建、更改和拆卸懸空式竹棚架;其中高級牌照持有人可做整個棚架的工作,中級牌照持有人不能處理飛棚底層的金屬托架及其上的大橫杆及小橫杆,除非持有「搭建及拆卸《懸空式竹棚架》安全增修證書」、獲取中級牌照具備一年或以上相關經驗,以及在高級牌照持有人在場監督下從事相關工序。

新守則亦寫明,惡劣天氣來臨前,承建商須檢查棚架和移除雜物,確保安全。負責直接監督的合資格人士應專注於監督棚架和工人的安全,不應同時參與棚架的架設或拆卸工作。守則亦詳細列明防水油布、金屬托架、竹竿等工程物料的材質和規格標準,以及寫明竹枝之間的每個紮結如何處理。

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昨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推出守則後,會將所有資料發放至有關單位,並更新網頁及手機軟件,以及指示負責培訓的機構更新課程內容。勞工處亦會加強宣傳及巡查,例如通知所有商會、搭棚單位新規定。另勞工處將會修訂有關密閉空間的工作守則,料今年上半年完成。

相關字詞﹕勞工處 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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