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官裁無關星火 學生洗錢囚16月

【明報專訊】支援示威被捕者的眾籌平台「星火同盟」有成員2019年被捕,當時未成年的學生被指以銀行戶口清洗逾63萬元黑錢,有5萬元懷疑來自星火的眾籌戶口;男生早前被裁定洗黑錢罪成,法官指不能證明被告和星火有任何關係。案件昨在區院判刑,被告求情稱若時光可倒流,他絕不會犯案;法官考慮被告在3個月清洗近60萬黑錢等因素後,判監16個月。

被告余昕鈺(現年22歲)曾任區議員助理,現為中大計算機工程學三年級生。

暫委法官高偉雄引述辯方求情稱,本案檢控延誤,被告因本案錯失今年前往美國加州大學讀暑期課程的機會,由於中大不容許被告延期修業多於兩年,故被告冀被判入勞教中心或監禁較短刑期,讓他及時獲釋繼續學業。

接納涉款較少 否定檢控延誤

法官判刑指出,辯方力陳本案不涉上游罪行、無跨境及精密計劃,惟上訴庭已指以上因素為加刑而非減刑考慮;考慮被告不但借出銀行戶口洗黑錢,更是唯一戶口操作人,罪行嚴重,但接納辯方所指涉款較同類案件少、案發時間為2019年9至12月間,及存款與提款次數分別為23次及約90次。

法官另不認為本案有延誤,惟被告2019年12月被捕,距今已4年半,對生活構成困擾,遂酌情減刑,最終判囚16個月。至於充公令則排期再處理。

【案件編號:DCCC 85/22】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洗黑錢 星火同盟 反修例風波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