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話你知:南大嶼無發展圖無法管 去年修例堵漏

【明報專訊】規劃署過去未能在未有發展審批地區圖覆蓋的地點向違規發展執法,政府修例以堵塞漏洞,《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去年9月1日生效。《條例》賦予發展局長權力,可將一些正面對發展壓力和具生態價值的地方指定為「受規管地區」,令規劃署有權執管。

首批「受規管地區」為馬鞍山梅子林及大嶼山南岸一帶,當中南大嶼涵蓋分流、大浪灣、水口/塘福、長沙、貝澳、十塱/芝麻灣、芝麻灣半島、望東灣等地區內合共約626公頃土地,該區擁有各種天然生境,包括林地和灌木林等,而貝澳和塘福亦有兩條具重要生態價值的河溪。至於梅子林則擁有原生林地及天然河溪等自然生境。

(城市保育)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