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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獲中國法律碩士 2018年起任法律助理

【明報專訊】第五名「從犯證人」證人陳梓華昨日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他身材中等,身穿深灰色西裝外套、白色恤衫並戴幼框眼鏡及藍色口罩,以非宗教形式宣誓。他在法官杜麗冰提醒下脫下口罩作供,稱自己的英文名是Wayland,獲法律系學士學位及中國法律碩士學位,2018年起於律師樓任職法律助理(Paralegal)。

陳確認自己於2020年10月10日因涉嫌協助罪犯被警方拘捕,並一度獲准保釋,至2021年2月15日因涉勾結外國勢力罪再被捕,兩日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罪涉及黎智英、李宇軒、Mark Simon、劉祖廸等。他2021年7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協助罪犯罪則存檔法庭。

黎不時凝視陳作供 神情平靜

陳梓華作供期間,在被告欄的黎智英神情平靜,不時蹺手凝視陳,又曾戴上眼鏡低頭看紙張。陳在早休準備離開法庭之際,一度望向被告欄方向。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陳梓華 港區國安法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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