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一名會計師開傘掩護黑衣人並擲物,早前被裁暴動罪成,昨於區院判囚兩年9個月,為首宗「非白衣人」罪成入獄案件。法官李慶年稱,白衣人一方暴力程度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例如被告投擲非致命物品,比起白衣人拿棍和藤條暴力程度較低。李官強調要理性考慮暴動情節,「啲人會話白衣人判6年,黑衣人起碼都6至7年啦……但我們要回歸理性處理判刑」。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非白衣人 暴動罪 721白衣人襲擊 反修例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