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二級懲教助理於去年5月凌晨,獨自到銅鑼灣一間酒吧時發現打烊,在大廈大堂內吵鬧,又掌摑到場調查警員的左頰,令對方面部發紅。該懲教助理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接納被告主動治療情緒問題,僅因一時衝動及受酒精影響犯案,本案可藉感化令處理。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懲教助理 襲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