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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基本法 李浩然4關連機構獲資助 公帑計劃限機構申請數不限董事 李:沒參與兩公司管理

【明報專訊】政府多年來透過《憲法》和《基本法》推廣活動及研究資助計劃,以公帑鼓勵民間機構舉辦項目向公眾推廣《憲法》和《基本法》。該計劃列明每個機構每期只可提交不超過兩份申請;本報發現,2023/24年度第二輪申請中,有4間獲批申請機構均由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李浩然任會長或董事,令人關注限制機構數目的規定是否形同虛設。李浩然稱只參與其中一間機構的管理運作,對其他機構申請資助不知情。議員狄志遠認為,現時較活躍的團體或與政府有較好關係,若取得較多社會資源,或令人覺得「一班人玩晒」,建議政府檢討將申請規範擴闊至機構董事或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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