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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曹永廉撤器官捐贈 港大生認刑毀囚8周

【明報專訊】本港正研究與內地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有市民於社交平台呼籲取消登記器官捐贈。一名大學生盜用藝人曹永廉的資料取消登記,又嘗試在系統內輸入何君堯和林鄭月娥的個人資料,但無正式提交申請。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器官捐贈名冊是器官捐贈重要一環,不容因被告貪玩或希望表達想法而破壞,認為沒有緩刑基礎,下令被告監禁8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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