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破產條例》,破產者要向破產受託人申報收入及支出,收入須交由受託人處理,除生活費外,其餘都要用於還債。此外,破產者不可過奢侈生活,一般而言不得乘坐的士、大魚大肉、買名牌衣服及自費出國旅行等。條例同時列明任何人可就破產命令提上訴,于品海會否上訴暫屬未知之數。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破產令 于品海 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