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去年2月頒令,指入境處要求完成性別重置手術才可更改性別屬違憲。案中獲勝的跨性別男至今仍未獲入境處批核其身分證更改為男性的申請,上周五(15日)再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指入境處做法不合法及不合理,違反人權法,要求法庭頒令後4周內促處方向申請人發出一張標明男性身分的身分證。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性別認同 司法覆核 跨性別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