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顯示,馬家健的撤回認罪申請於2018年11至12月在高院聆訊,被告張曉惠在聆訊作供稱,2017年1月首次見馬家健,馬稱知道包裹藏有毒品,正考慮認罪,亦不想告發洪智謙,詢問可否「一招一放」。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區域法院 大律師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