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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案4人就定罪上訴 律政司申加刑

【明報專訊】康宏前執行董事麥光耀等4人涉在康宏發行債券時,串謀詐騙康宏董事局和股東等,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等罪成,判監4至7個月,其中兩人准緩刑18個月。被告不服定罪而上訴,律政司則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昨一併處理。上訴方提出,原審時控方沒有清楚指出被告在什麼情况下須負上披露責任。聆訊今續,預料由律政司就刑期覆核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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