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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羈留阻見律師倡交法庭把關 稱英機制嚴

【明報專訊】政府在23條諮詢文件多次引述英國法例,包括建議延長因國安罪行被捕者的羈留時間,以及可阻止或延遲其見律師。大律師公會意見書強調,有關安排應由法庭審批及把關,且須平衡警方調查權力和被捕者權利。就阻止或延遲見律師,公會提醒,英國警方須有合理理由相信諮詢律師會出現特定危害後果,且限期不超過48小時,認為除非符合英國法例所述條件,拒絕或限見律師難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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