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首階段禁用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4月22日實施。有立法會議員昨稱,有餐飲小店反映至今仍不知有禁用即棄餐具新法例,關注宣傳工作是否足夠;另有議員關注政府有否足夠人手執法。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全港有2萬間中小型食肆,當局會派員到訪全部食肆講解新安排並提供協助。謝又稱,新法例生效後設6個月適應期,相信餐飲業界有足夠時間售出囤積的即棄膠餐具,適應期後執法亦會先警告後檢控,認為是合適做法,當局以風險為本方式執法,故不需大量人手。 相關字詞﹕規管即棄膠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