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私家診所醫生涉於2020年3月在停車場及私家車內,非禮在他診所工作的21歲女護士,摸其胸部及強吻她,醫生經審訊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囚5個月。他不服提定罪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接納雖然醫生辯稱沒非禮事主,但裁判官仍需考慮他是否「真實相信」事主同意他作出猥褻行為,昨判醫生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發還裁判法院重審。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定罪上訴 非禮 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