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建議若保安局長可因維護國家安全所需禁止本地組織運作,諮詢文件未明確提及會否設上訴機制。港府發言人回覆稱,關於禁止組織運作機制的相關事宜,歡迎公衆提出意見。諮詢文件有引用英國《2000年恐怖主義法》,英國也有相類法例禁止危害國安組織,而被禁制組織有上訴機會。 相關字詞﹕透視23條 23條立法 國家安全 社團條例 基本法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