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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涵「誤導陳述」元素 學者關注報道用字風險

【明報專訊】政府在23條諮詢文件建議就「間諜活動」罪新增罪行,禁止勾結境外勢力向公眾發布「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事實陳述」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日後若市民在網上轉載外國政客或與官方立場相背的言論會否有風險,本身是律師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除了「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另要涉及「勾結」及意圖或妄顧違反國安才入罪,法例條文清晰,市民毋須過慮。有新聞學者則關注傳媒報道新聞事件時用詞與政府不一致,會否構成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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