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衝突,休班男警於月台用手機錄影示威者,其間遭群眾包圍逼令刪除。涉案一男一女否認非法禁錮罪,男被告早前被裁定罪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背景報告提及,男被告相信事主曾傷害他人或做出不當行為才犯案,裁判官陳志輝反駁,若如此在場者必然報警求助,又批評男被告參與程度絕不輕微,判入獄4個月。 相關字詞﹕太子站 反修例事件 非法禁錮 831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