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2020年律政司動用煽動罪控告傳媒、民主派等不同人士。政府上月底提出《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提高煽動罪刑罰。本報統計近年34宗煽動罪案件,已結案37人全部罪成,平均判囚10個半月。前保安局長黎棟國認為現時罰則逾70年不變,建議參考《港區國安法》煽動罪行,將最高刑罰升至10年。曾處理多宗人權案件的律師帝理邁則認為,今次立法建議不符「約翰內斯堡原則」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反對提高罰則。 相關字詞﹕煽動意圖 煽動罪 23條立法 基本法23條 透視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