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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記者無牌帶對講機 律政司覆核 改判罪成罰款

【明報專訊】2021年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警方在黃竹坑警察學院舉辦開放日,前往採訪的港台兼職記者在港鐵海洋公園站被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無線電對講機,經審訊後獲裁定「管有仿製火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不成立。律政司就涉及對講機的控罪提出覆核,要求推翻無罪裁決。裁判官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覆核成功,改裁定被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判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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