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未有明確交代執法權力,政府回覆本報查詢稱《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同樣適用於今次立法,惟未有回應國安委會否另訂細則。對於當局建議新增的執法權力,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認為,倘不屬於實施細則的7個範疇,料不能透過修改現細則實施。新思維狄志遠期望交由立法會修例增加執法機關權力。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警方可在沒有裁判官手令下搜查等(見表)。 相關字詞﹕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