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於《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提出,研究延長涉國安罪行被捕人羈留最多48小時的時限,但無提及具體方案。監警會前主席梁定邦及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均認為,延長羈留可參考英國做法,由法庭把關,梁說法律界會希望羈押以助調查的同時,有一定保障及考慮人身自由把關安排。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回應說,設立制衡非常重要,至於是透過行政措施或法庭手令,會聽社會意見,再進一步研究。 相關字詞﹕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