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屋署去年10月要求首批約8.8萬個未住滿10年的公屋住戶,申報居住情况及資產,截至本月中已收回8.7萬份申報表,並收回約330個單位。署方透露,透過土地註冊處查冊已發現有70戶擁有本地物業,其中在已交表的住戶中,有40戶未有如實申報,署方將發出遷出通知書或檢控。房屋署長羅淑佩稱,下一輪涉及逾25萬戶的申報將於4月展開,其後會考慮設賞金鼓勵市民實名舉報濫用情况,賞金金額將參考3000元的好市民獎。
【明報專訊】房屋署去年10月要求首批約8.8萬個未住滿10年的公屋住戶,申報居住情况及資產,截至本月中已收回8.7萬份申報表,並收回約330個單位。署方透露,透過土地註冊處查冊已發現有70戶擁有本地物業,其中在已交表的住戶中,有40戶未有如實申報,署方將發出遷出通知書或檢控。房屋署長羅淑佩稱,下一輪涉及逾25萬戶的申報將於4月展開,其後會考慮設賞金鼓勵市民實名舉報濫用情况,賞金金額將參考3000元的好市民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