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五旬婦於去年10月在黃大仙住所內,用刀刺傷智障孖仔,其後再自殘。涉案母親早前被控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回控罪,被告無條件獲釋。 相關字詞﹕九龍城裁判法院 撤回 母親 有意圖而傷人罪 黃大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