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外賣員慶叔在「戶戶送」工作約4年,憶述去年10月於觀塘駕駛電單車送外賣期間,在避車處遭的士從後撞倒,導致右腳及膝蓋受傷,需放3周病假。他稱外賣平台只提供意外保險,而非賠償額較高的勞保,故去年病假首周不獲理賠,而第二及第三周以最後3個月薪金的四分之三為理賠金額,每天僅獲200多元,反問公司「將心比心200元能否養家?」他認為當局一日未有就平台經濟立法,包括強制公司為員工購買勞保,平台勞工權益不獲保障。 相關字詞﹕勞工權益 平台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