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22年7月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舞台屏幕墜下擊中兩名舞蹈員。繼舞蹈員承辦商「舞館有限公司」、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認罪後,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昨承認6項傳票控罪,判罰款42萬元。裁判官批評,協興隆員工僅以目測方式檢查屏幕是否安全,是行業的陋習,「就算以往無事情發生,唔代表唔會發生」。 相關字詞﹕李啟言(阿Mo) 勞工處 九龍城裁判法院 協興隆舞台工程 MIRROR演唱會嚴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