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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持牌制 增遙診事故通報準則 立法6年未發牌 團體促加快進度保障病人

【明報專訊】政府2018年通過立法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現須持牌營運私家醫院和日間醫療中心,政府原擬去年將持牌要求擴至診所,惟至今未開始發牌。衛生署上月中發布《診所標準》,擬適用於日後持牌診所和牙科診所,與6年前發布的草擬版本相比,新標準增設遙距診症和呈報事故等內容。有關注病人組織認為診所發牌較預期慢,促加快以保障病人安全和投訴權,並冀日後署方確保監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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