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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僭建申報 逾半大型構築

【明報專訊】新界村屋僭建情况長期備受關注,屋宇署2012年4月1日起實施申報計劃。按計劃,業主須於申報期內向屋宇署申報在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且不屬「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並須每5年委任合資格者做安全檢驗及核證,即業主需分別在2017及2022年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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