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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動19人案12人判刑 最長囚逾56月 6人曾讀理大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多人前往校園營救被困示威者及於清晨被捕,理大及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涉干犯暴動等罪的19人案件,罪成12人昨在區院判刑,半數曾在理大讀書。法官林偉權認為,多名被告參與暴動程度屬最低,但刑責不輕,判處9人監禁26個半月至35個月,另違反蒙面法的兩人判監34個月,至於涉襲擊警長的男翻譯員連同蓄意傷人罪共判囚56個月3周,為本案判期最重的被告。該名警長被槌襲擊頭部時佩戴頭盔,事後要動手術移除腦內瘀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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