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時任渣打銀行經理濫用職權,串謀他人訛稱渣打銀行代表數間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銀行戶口持有共逾370億港元資產,並透過虛假銀行文件,詐騙21名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約2840萬港元。兩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共4項串謀詐騙,續准保釋至明年8月22日判刑,待同案另外3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審結,二人將在審訊作供。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串謀詐騙